泰州药城控股集团发布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久期财经讯,8月25日,泰州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泰州药城控股集团”)发布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泰州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泰州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人
泰州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拟发行2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境外债券(具体以监管部门相关批文的最终审批额度为准)、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根据申报、发行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发行利率以发行时市场利率为准。
(三)承销费最高承销费率为0.15%/年,中介机构费用最高限价为25万美元,投标报价高于此报价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招标内容
中标方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牵头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团队从事债券发行工作,为发行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材料报送、方案设计、其他中介机构对接和债券承销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组建人员充足、结构分工合理、综合素质高,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的专业境外债券发行团队为本项目发行提供服务;
2.根据市场情况,设计并提交境外债券的方案;
3.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发行工作计划,并对发行时间、发行期限、本息兑付安排以及资金用途等内容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
4.本次境外债发行若需要组成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联系选定副主承销商及分销商。
5.协助招标人就境外债券方案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并与监管机构沟通;
6.协助招标人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进行沟通并提交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发改委外债登记”)材料,协助招标人就交易获取发改委外债登记证明;
7.制作申报境外债券所需材料并协助公司报送申请材料,并与监管机构进行持续沟通,根据监管机构意见修改和完善申请材料;
8.搜集市场信息供公司了解市场需求,组织境外债券承销工作;
9.开展债券存续期内的管理工作;
10.根据行业及类似项目惯例,需由承销商负责完成的其他工作;
11.负责协助公司委任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全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但不仅限于国际律师、境内律师、信托人等,并协调相关机构的全部工作。
(五)债券融资用途
用于境外债券再融资或者境外债借新还旧。
(六)服务标准
中标人以保障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任务能如质如期地完成为目的;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及时、准确、充分地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七)服务周期
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监管批准的债券在审批有效期内发行完毕止。其中:承销协议签订后及时将申报资料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逾期未上报的,招标人将终止本次委托服务。
(八)承销方式
承销商代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国际商业登记证;
(二)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质,具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金融牌照,以确保能够为本次项目提供完整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香港证监会持牌人公众记录册以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且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资质。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联合体中的一方作为牵头方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销份额,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1-3.6中的相关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在综合评审评分项目中的得分,均按照其最排名靠前的联合体成员情况计算。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投标人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人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境外发债执业或重大违法从业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 2025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采用现场方式或电话方式报名,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间内,将下列报名资料加盖公章至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210室)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如联合体报名,牵头单位报名即可)。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5年9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9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210室。
(四)投标文件接受方式
书面形式当面送达。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52996600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210室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17798565619、0523-8699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