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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劲(01098.HK):拟定初步重组方案,截至2025年6月底境外金融债务总额约为24亿美元

作者:陈水水 | 查看PDF原文 2026-01-20 09:30

久期财经讯,1月19日,路劲基建有限公司(简称“路劲”,01098.HK)发布债务重组与业务发展更新资料。

内容如下:

债务重组之更新数据

本公司谨此向市场提供有关境外债务重组的最新进展,以及迄今为止已讨论的重组方案的意向条款。

尽管房地产市场状况一直面临严峻挑战,但本公司仍致力维持境内外业务营运,以确保其房地产项目的完工及交付,并保持业务营运及境内融资安排,以为所有持份者维护价值。于本公布日期,本集团保持正常商业运营。本公司认为,境外债务重组若得以成功落实,将使本集团资产负债表规模达致合理水平,并使其资本结构恢复到稳健及可持续水平,从而使得本集团业务能够持续经营并自此稳步向前。

(a)   重组进展

本公司一直积极与其财务顾问安迈融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律顾问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合作,寻求全面解决当前流动性问题的方案,以确保本公司从所有持份者的利益出发,实现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及可行发展。

为此,本公司及其顾问一直与由若干美元计价离岸优先票据(「优先票据」)及美元计价离岸优先永续证券(「永续证券」,连同优先票据统称「现有票据」)持有人组成的项目小组(「AHG」)以及AHG的顾问PJT Partners及Latham & Watkins(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建设性磋商,以促进就本公司的离岸债务(统称「范围内债务」)拟定协商一致的整体重组方案。过去数月,AHG的顾问亦与本公司及其顾问合作,对本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各方在收窄于多项关键经济条款的分歧方面亦取得进展。

(b)初步重组方案

考虑到当前市场状况、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预计现金流,本公司拟定了一份详细的重组方案,主要条款概述如下。为免生疑问,AHG尚未按当前条款接受本公司的重组方案。

(i)本公司寻求通过合理调整本公司资产负债表规模,以应对其于现有票据项下的离岸债务总额,从而为本公司于重组后提供可持续的资本结构。

(ii)本公司的建议重组方案拟包含两项债务偿还安排计划,即新选计划及路劲计划。

(A)新选计划

合资格参与新选计划(将仅涵盖现有票据持有人)的现有票据持有人(「计划债权人」)将有权收取由一家特殊目的公司(将按照与AHG协议的架构持有)(「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发行的票据(「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票据」),而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将持有Road  King Expresswa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路劲高速公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劲投」)的62.5%股权。本公司将承诺促成出售劲投的62.5%股权,以便将出售所得款项用于赎回及偿还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票据,以及用于其他用途(例如支付费用及开支,包括管理费)。

出售劲投的股权乃具重大意义,因其持有印度尼西亚收费公路的若干投资。

(B)路劲计划

符合资格参与路劲计划(其中包括现有票据持有人)的范围内债务债权人将享有多项选择,包括折价现金要约、债转股,以及折价置换为本公司担保的新票据。该等选择共同旨在实现本公司离岸债务的大幅去杠杆化。AHG由持有现有票据未偿还本金金额接近25%的持有人组成。于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尚未与AHG达成任何协议。AHG对本公司先前提出的方案不予支持,因此最新方案考虑了AHG提供的反馈意见。本公司预期将继续与AHG进行磋商,以确定此修订方案是否可接受,若不可接受,则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解决任何未解决事项。与此同时,本公司亦拟同步与其他债权人(包括其他现有票据持有人)展开磋商,以争取债权人支持并征询其对重组方案之反馈。就此,本公司将适时向所有持份者持续提供重组进程之重大更新。

(c)清盘申请及新选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公布所披露,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New Select Global Limited新选环球有限公司(「新选」)于汤加勒比最高法院(商业法庭)的维京群岛高等法院(「维京群岛法院」)被提出清盘申请(「清盘申请」)。清盘申请由某系列优先票据的受托人提出,据称未偿还本金金额为441,594,600美元连同应计利息,而新选为该系列票据的担保人之一。

维京群岛法院就该清盘申请的首次聆讯定于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进行。

新选董事会认为清盘并不符合新选债权人之最佳利益,因此已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向维京群岛法院提交申请,寻求委任新选之临时清盘人。

新选董事会认为,此举既能令所有持份者持续探索整体重组,同时亦可保障高价值且能带来现金的资产之持续营运并减轻其清盘之负面影响,故为当前情况下之最佳可行方案。AHG对此持不同意见,并已表明其将反对委任临时清盘人。

2.业务发展之更新数据

以下载列本集团近期业务发展的更新资料。

(a)债务概况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关境外债务的金融债务总额(不包括应计利息)约为24亿美元,其中包括优先票据未偿还本金金额约14亿美元、永续证券未偿还本金金额约8.91亿美元及银团贷款未偿还本金金额约1.14亿美元。

(b)境内集团现金流

于二零二五年下半年至二零三六年的预测期内,本集团可用于境外分配的预计净现金盈余估计介乎人民币30亿至36亿元。该净现金盈余乃本集团经计及本集团以及其合资及联营企业开发的97个境内发展项目的累计应占杠杆自由现金流量总额(已扣除土地成本、建设成本、销售及一般行政开支、财务成本及税项);投资物业(包括经营溢利、资本开支、出售若干商业物业所得款项);物业管理分部的现金流;并经扣除境内经营开支后及加回同期集团层面的期初现金结余预测得出。该金额在分配予本集团的境外实体时可能须进一步缴纳预扣所得税。

上述境内业务的未来现金流预测乃基于各种预测假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i)在境内房地产市场趋稳的情况下,本集团能够维持持续经营状况及正常业务营运;

(ii)现金流预测仅基于本集团现有项目,不包括未来可能获得的任何潜在新发展项目;

及(iii)本集团及其合资及联营企业预计将于二零二五年至二零三六年期间变现的所有可出售资源(包括其城市重建项目)。

(c)境外集团现金流

本集团的境外资产包括香港的两个发展项目,即凯和山及晋环(均由本公司间接持有50%权益),以及于劲投的75%权益。

本公司估计,于二零二五年下半年至二零三六年期间,境外资产所产生且可用于偿付范围内债务的累计现金流净额(不包括上述来自境内的分派)将介乎3.68亿美元至4.50亿美元之间。此估计已计及1)来自劲投的估计股息分派,2)两个香港发展项目应占的杠杆自由现金流,3)境外期初现金余额,及4)境外集团层面的经营费用,惟须进一步计及重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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