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612亿元,同比下降11.1%
久期财经讯,3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6年1—2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内容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2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612亿元,同比下降11.1%(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5),降幅比上年全年收窄6.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7282亿元,下降10.7%,降幅收窄5.6个百分点。

1—2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53537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371347万平方米,下降11.9%。房屋新开工面积5084万平方米,下降23.1%。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3695万平方米,下降23.3%。房屋竣工面积6320万平方米,下降27.9%。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625万平方米,下降26.9%。
二、新建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2月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29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5%,降幅比上年全年扩大4.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5.9%。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186亿元,下降20.2%,降幅扩大7.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1.8%。

2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99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1%,增速比2025年末回落1.5个百分点。其中,待售3年以下面积60616万平方米,下降1.6%。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2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3047亿元,同比下降16.5%。其中,国内贷款2570亿元,下降13.9%;自筹资金4939亿元,下降5.9%;定金及预收款3589亿元,下降21.5%;个人按揭贷款1128亿元,下降41.9%。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新建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同比增速说明
根据房地产开发统计制度、统计执法检查等规定,对上年同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等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