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房地产集团:与哈尔滨银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成和解
久期财经讯,3月25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房地产”、“公司”或“发行人”)发布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讼
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直支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大直支行”)。
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万达”)、融创房地产、天津融创玺辉文旅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玺辉”)。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本案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黑 01 民初 682 号,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重新制定本金与借款利息的还款计划。
2、融创房地产、融创玺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如哈尔滨万达、融创房地产、融创玺辉按照第一项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款项,哈尔滨银行大直支行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4、如哈尔滨万达、融创房地产、融创玺辉任意一期违约,则哈尔滨银行大直支行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违约之日哈尔滨万达尚欠本金及利息。
5、如被告未按第一项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款项,哈尔滨银行大直支行在第四项约定的额度内,以哈尔滨万达提供抵押的不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同时以哈尔滨万达提供质押的租金收益权按照质押登记情况优先受偿。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通过与相关机构和债权人的沟通与协商,达成了上述和解方案。公司将持续针对其他未决诉讼保持与相关机构和债权人的沟通,努力制定和落实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及考虑寻求整体化解方案,妥善处置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