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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

泰禾集团:披露多起重大诉讼进展,2月新增涉案金额超2亿元

作者:梁嘉雯 | 查看PDF原文 2026-03-26 11:43

久期财经讯,3月25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集团”)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一:2017年10月17日,民生银行与珠海启航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因借款到期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要求启航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并要求其他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因借方未能偿还款项致诉。

案件二:泰禾集团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未按时偿还债券本

息。

案件三:兴业信托向福州泰禾发放贷款2亿元,信托贷款期限18个月。并约定了利率及罚息等。同日,兴业信托与泰禾集团、黄其森、叶荔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后者为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兴业国际信托放款。债务到期后,借款人未足额履行还款义务致诉。

案件四:北京泰禾将其对石狮泰禾的借款债权12亿元转让给信达公司,并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宽限期24个月,石狮泰禾提供石狮泰禾广场店面、办公楼及其土地使用权抵押,福州泰禾提供石狮泰禾100%股权质押。因债务人到期后未足额还款,原告起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案件一和解主要内容:

1、珠海启航应偿还民生银行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诉讼费、保全费,并约定具体还款安排及保交付后的优先还款安排;

2、珠海启航继续以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深圳泰禾房地产继续以珠海启航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泰禾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黄其森、叶荔继续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违约责任及其他。

(二)诉讼裁判情况

案件一一审判决主要内容:

1、珠海启航偿还本金169970万元及对应利息、罚息、复利:

2、原告对珠海启航名下的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对深圳泰禾房地产持有的珠海启航100%股权享有质押权;

3、深圳泰禾房地产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泰禾集团、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二仲裁裁决主要内容:

1、被告支付2017年第一期债券本金4.56亿及利息:

2、被告支付2017年第二期债券本金7 亿元及利息:

3、被告支付律师费、仲裁费。

案件三一审判决主要内容:

1、被告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罚息;

2、被告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8万元;

3、被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案件四一审判决主要内容:

1、石狮泰禾偿还本金8.4亿元,并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逾期还款违约金笔

2、原告对石狮泰禾提供的抵押物优先受偿:

3、原告对福州泰禾出质的股权优先受偿;

4、泰禾集团、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执行情况

案件二:

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

案件三:

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

案件四:

收到执行裁定。

(四)其他进展

公司所有未结案件的累计诉讼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除已通过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新增非重大主诉及被诉案件共计58起,涉案金额共计23375.3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如涉及资产受限和处置,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鉴于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具体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到期尚未还款的借款本金为722.35亿元。公司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账面值合计为1072.52亿元,受限资产主要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措施。

2、公司目前存在因生效判决或裁决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及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资产被拍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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