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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房地产集团:公司自持“无锡文旅城”部分物业资产将于4月26日进行公开拍卖

作者:祖木拉 | 查看PDF原文 2026-04-13 10:04

久期财经讯,4月10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房地产集团”)发布关于公司债券偿付保障措施的重大事项公告。

近期,公司自持“无锡文旅城”部分物业资产涉及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概述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 10 时至 2026年 4 月 27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510/08)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

(二)拍卖标的

此次司法拍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无锡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无锡市滨湖区具区路和塘绛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土地【不动产证书号: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380790 号】。宗地面积: 55651.8 平方米。评估价:16,678.84 万元。起拍价:11,675.19 万元,保证金:1,800 万元,加价幅度:40 万元。

(三)拍卖完成后的剩余资金

本次拍卖是抵押权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74 民初 169 号)以及《民事判决书》(2023)74 民初 169 号之二)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申请的抵押物拍卖。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无锡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380790 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假设司法拍卖完成后,取得的拍卖款项,扣除拍卖相关费用及税费(如有)后,将全部用于清偿抵押权人优先受偿金额。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本次司法拍卖后可用于兑付发行人展期债券本息的金额进行评估。司法拍卖事项如产生处置收益权价值,将按照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展期方案,优先用于展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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