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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房地产集团: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被判偿还借款本金约9.6亿元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6-05-11 17:35

久期财经讯,5月11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房地产集团”)发布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相关诉讼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天津分行”)

被告:天津双街盛兴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街盛兴公司”)、融创房地产、融创华北联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创华北合伙企业”)、天津仪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润置业公司”)、天津融创元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元浩公司”)、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华北公司”)。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主要情况:

- 双街盛兴公司、融创房地产偿还工行天津分行借款本金958,204,000元。

- 双街盛兴公司、融创房地产支付工行天津分行截至2025年11月22日按照约定利率计算的期内利息,以欠付本金958,204,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2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机构和债权人等进行沟通与协商,努力制定和落实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及考虑寻求整体化解方案,争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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