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继续冻结及查封武汉公司部分资产
久期财经讯,5月27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发布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26年5月26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报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向武汉公司出具了(2023)鄂01执1627号之五《执行裁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海臻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臻岩”)此前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诉至武汉中院,并查封、冻结了公司部分资产。后武汉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并根据上海臻岩申请对本案立案执行。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因财产查封期限即将届满,申请执行人上海臻岩向武汉中院申请继续查封,武汉中院裁定:
(一)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武汉公司持有的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出资额为100,000万元);
(二)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武汉公司持有的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51%的股权(出资额为204,070.533万元);
(三)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武汉公司持有的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出资额为20,000万元);
(四)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5号、云霞路187号、淮海路249号泛海国际/栋酒店单元1-20层酒店【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7252号】;
(五)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的土地使用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 0024811号】;
(六)继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