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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信(福建)投资集团:因兑付资金尚未到位,“H20融信1”等4只债券将在宽限期内协商调整偿付安排

作者:祖木拉 | 查看PDF原文 2026-05-29 10:38

久期财经讯,5月28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信(福建)投资集团”)发布关于召开“H融信1”、“H融信2”、“H20融信1”和“H21融信3”兑付安排的公告。

根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应当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兑付“H融信1”、“H融信2”、“H20融信1”本金兑付金额(本金兑付金额定义详见《原展期议案》)的 49.7%及相应利息和“H21融信3”的 9.7%及相应利息。

根据《宽限期议案》及《原展期议案》,公司应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事项具有 30 日的原宽限期和原宽限期届满后 60 个工作日的延长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公司不构成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违反约定。若公司在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金和/或利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豁免或展期,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如有)。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上述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尚未到位。鉴于目前的经营及销售情况,公司将在宽限期内与投资人协商调整本期债券的偿付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公告的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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