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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集团(00511.HK):可换股债券条款修订生效,换股价下调至每股2.48港元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6-11-02 09:55

久期财经讯,10月30日,无线集团有限公司(TVB Limited,00511.HK)发布关于建议修订可换股债券之条款之完成的公告。

董事局欣然宣布,由于建议修订之条件已获达成,建议修订已于2026年10月30日生效。提早赎回亦已于2026年9月14日进行。

本公司亦拟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以下有关提早赎回及建议修订的补充资料:

1.提早赎回及建议修订之理由

根据可换股债券的原条款,投资者有权要求本公司于其发行之第三个周年日(即2026年9月6日)按本金额的110%赎回原本金额港币1.56亿元之任何未偿还部分。于2026年8月,鉴于本公司股价大幅低于原换股价港币4.45元,本公司认为倘不作出建议修订,投资者很可能会悉数行使此赎回权。

诚如本公司2026年中期财务业绩所披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港币9.66亿元,但亦有将于1年内到期的流动金融负债(包括借贷及原可换股债券)约港币12.63亿元。本公司亦有若干新业务项目可能需要动用部分现金资源以于未来一年内进行,包括本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刊发之自愿性公告所披露可能开发的人工智能算力设施。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认为保持财务灵活性及流动性乃属审慎之举。

经考虑上述因素,董事局认为,为(i)保留本公司之现金资源;及(ii)透过延长其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以保持财务灵活性,与投资者磋商经修订条款(而非于2026年9月6日悉数赎回原可换股债券)乃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

经公平磋商后,本公司与投资者同意,本公司会赎回未偿还本金额港币4,200万元,而余下港币1.14亿元将按经修订条款继续存续,直至原到期日2028年9月6日。

2.厘定经修订换股价之基准

每股换股股份的经修订换股价港币2.48元乃于本公司与投资者参考(其中包括)修订契据日期前期间股份的现行市价后经公平磋商而厘定。

根据下列基准,董事局认为经修订换股价属公平合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i)经修订换股价港币2.48元较(a)于修订契据日期于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港币2.225元溢价约11.5%;及(b)于紧接修订契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港币2.272元溢价约9.2%。

相比之下,可换股债券之原换股价港币4.45元较(a)于2023年8月15日(即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的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港币3.93元溢价约13.23%;及(b)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港币4.406元溢价约1.00%。

(ii)经修订换股价港币2.48元高于上市规则第13.36(6)条所订明的基准价(即港币2.272元)。

(iii)股份收市价由认购协议日期之港币4.17元下跌约46.6%至修订契据日期之港币2.225元,而换股价根据建议修订则下调约44.3%,下调幅度与期内股份收市价的跌幅大致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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