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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银行发行21.33亿人民币AT1资本证券,息票率3.90%

作者:祖木拉 2025-09-17 09:33

久期财经讯,创兴银行有限公司(Chong Hing Bank Limited,简称“创兴银行”,穆迪:Baa2 稳定,惠誉:BBB 稳定)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PNC5、无固定期限非累积次级AT1资本证券。(PRICED)

条款如下:

发行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穆迪:Baa2 稳定,惠誉:BBB 稳定

预期发行评级:BB-(惠誉)

类型:无固定期限非累积次级AT1资本证券,归属于2,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据以及永续资本证券计划,发行人发行的永续资本证券将构成发行人的直接、无抵押及次级债务,且在任何时候均具有同等受偿地位且不享有任何优先权。

发行规则:Reg S

币种:人民币

发行规模:21.33亿人民币

期限:PNC5

初始指导价:4.55%区域

最终指导价:3.90%

息票率:3.90%

收益率:3.90%

发行价格:100

初始利差:231.1bps

交割日:2025年9月23日

首个重置日:2030年9月23日

发行人选择性赎回:发行人可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一分配支付日按面值行使赎回权,但需事先获得香港金管局的书面同意。

分配利率:起息日至第五年的首个赎回日:固定利率,每半年支付一次;从第五年及之后起的每5年重置一次,重置利率等于prevailing 5-year PRC Sovereign Bond Rate+初始利差,每半年支付一次。

其他赎回:如发生任何税务事件(预提税和税款扣减)或资本资格事件,可按面值提前赎回。

分配取消:可选分配取消及强制分配取消,若计划支付的分配支付金额超过可分配准备金,或当局指示取消分配;则按非累积基础执行‌

股息制动:如果在任何分配支付日,分配款项未全额支付,发行人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宣告或以现金支付任何股息,亦不得购买任何普通股。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一旦发生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当局可指示对分配款项和/或本金进行全部或部分永久减记(金额由当局决定);若当局未明确指示则由发行人(经与当局协商后)确定其认为必要的金额,以向当局证明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将不再持续。

不可持续经营事件:以当局认定的以下两者较早发生的为准:当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1)认定为必须进行减记的决定,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以及(2)相关政府机构已作出决定,需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支持的决定,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

香港特区金融机构债务纾困权力:适用,但须遵守香港特区相关处置当局(Resolution Authority)行使的香港特区纾困权(bail-in power)。

资金用途:为维持发行人的资本充足率,以支持业务增长

其他条款:港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200万人民币/1万人民币;香港特区法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中信证券(B&D)、中银国际、越秀证券、创兴银行、创兴证券、中国银河国际

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北银国际、交银国际、中信银行国际、浦银国际、兴证国际、中信建投国际、招银国际、民银资本、信银资本、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兴业银行香港分行

ISIN:HK000119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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