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无偿划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于近日完成办理
久期财经讯,12月31日,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发布关于无偿划转资产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胶州市属存量基金管理,胶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市属存量基金无偿划转及注销的批复>>(胶国资委[2025]42号),拟将本公司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划转至新设立的产业优化基金,暨青岛国盛合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合明基金")。本公司股东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基金划转方案,具体如下:
1、将本公司持有的青岛乐通华资智慧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通基金")30%的财产份额(认缴9,000.00万元,实缴9,000.00万元)无偿划转至国盛合明基金。
2、将本公司持有的青岛胶州市国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宏基金")20%的财产份额(认缴6,000.00万元,实缴414.43万元)无偿划转至国盛合明基金。
3、将本公司持有的青岛胶州市盛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锐基金")20%的财产份额(认缴20,000.00万元,实缴3,695.59万元)无偿划转至国盛合明基金。
4、将本公司持有的青岛金胶州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旧动能基金")20%的财产份额(认缴40,000.00万元,实缴10,929.85万元)无偿划转至国盛合明基金。
本次无偿划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无偿划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事项已取得了本公司股东决议文件,已经有权机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划转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于近日完成办理。
本次无偿划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事项系胶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下推进的市属存量基金整合优化具体部署,并已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复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产无偿划转事项合法合规。
本次资产无偿划转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对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实质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存续债券的本息兑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