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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光控股:21只债券重组议案已获通过,拟对部分抵债资产进行调整

作者:祖木拉 | 查看PDF原文 2026-02-04 10:02

久期财经讯,2月3日,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龙光控股”)发布关于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公告。

为推进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光控股”)公开市场债务后续重组安排,下表中列示的21 笔公开市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已于 2025 年内分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期债券整体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整体重组的议案》(各标的债券涉及的《关于本期债券整体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整体重组的议案》以下合称或单称“《重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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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玖峯城”项目作为《重组议案》约定的潜在抵债资产,该项目因工程诉讼纠纷原因,由项目公司持有的地块资产处于被查封状态,被查封的地块资产为目前“肇庆玖峯城”项目的主要资产。该重大事项预计将对“肇庆玖峯城”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处置价值造成不利影响,龙光控股将积极与诉讼纠纷相关方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降低上述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

龙光控股拟对《重组议案》约定的部分潜在抵债资产所适用的重组方案其他选项或资产处置安排进行调整。在本公告涉及的潜在抵债资产调整实施前后,各重组方案其他选项或资产处置安排涉及的潜在抵债资产的总评估价值相近。

拟进行公开挂牌处置的资产情况

基于上述抵债资产调整安排的约定,龙光控股拟将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挂牌处置,并将公开挂牌处置所得净现金(扣除与资产处置相关的必要支出和费用、相关手续费用、税费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而发生的其他必要支出等,以下简称“公开处置净现金”)按照《重组议案》中“第二次购回”的相关约定及程序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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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述拟公开挂牌处置的项目资产顺利成交,则已经完成公开挂牌处置的资产即纳入《重组议案》所述“抵债资产”范围,公开处置净现金将按照《重组议案》“第二次购回”的约定完成使用,该部分资产将不再用于后续开放登记的重组方案其他选项(如有)或其他购回安排(如有)。若上述资产最终未能完成公开挂牌处置,则未能完成公开挂牌处置的资产的使用安排继续适用《重组议案》的约定。

确认部分项目为补流资产

依据上述抵债资产调整安排的约定,龙光控股确认将以下资产调整为《重组议案》中约定的补流资产,且以下资产将适用《重组议案》中的补流安排,不作为集合资产信托抵债模式的偿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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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部分项目作为集合资产信托抵债模式的偿付来源

依据上述抵债资产调整安排的约定,在《重组议案》约定的资产抵债选项下集合资产信托抵债模式的前提条件得到满足,集合资产信托能够完成设立的前提下,龙光控股确认将以下资产作为集合资产信托抵债模式的偿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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