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房地产集团:涉及多起合同纠纷诉讼,中融信托案执行标的超27亿元
久期财经讯,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房地产集团”)发布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讼
近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6)黑0102执2910 号,要求公司在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按照(2024)黑0102民初1195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标的2,729,769,809.61 元及利息。
(二)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讼
原告: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
被告:开平富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琳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平富琳第二纺织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琳第二公司”)、恩平市千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佑公司”)、佛冈县广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公司”)。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主要情况:
1、富琳公司支付爱建信托回购本金556,581,472.20元、回购溢价款12,306,840元;支付爱建信托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的逾期回购本金违约金 102,411,100.56元、逾期回购溢价违约金 3,259,583.91 元以及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回购本金违约金和逾期回购溢价违约金;
2、如富琳公司届期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爱建信托可以与富琳公司协议,以粤(2021)开平市不动产证明第 0009338 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44670115250)中登记的抵押物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在回购本金 150,650,000 元、回购溢价款 3,331,094.44 元以及相应逾期回购本金违约金、逾期回购溢价违约金、律师费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3、如富琳公司届期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爱建信托可以与富琳第二公司协议,以粤(2021)开平市不动产证明第 0009844 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44670110502)中登记的抵押物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在回购本金 164,900,000 元、回购溢价款 3,646,183.03 元以及相应逾期回购本金违约金、逾期回购溢价违约金、律师费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4、如富琳公司届期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爱建信托可以与千佑公司协议,以粤(2021)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 0009507 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44680077363)和粤(2021)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 0009506 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44680077362)中登记的抵押物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5、如富琳公司届期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爱建信托可以与广和公司协议,以粤(2021)佛冈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6689 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44878059920)、粤(2021)佛冈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6404 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44878059802)、粤(2021)佛冈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6690 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44878059919)中登记的抵押物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融创房地产对富琳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融创房地产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富琳公司追偿。
二审判决情况: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重庆渝锦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证债权文书案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为其与四川三岔湖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系列股东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及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等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质押担保合同办理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重庆渝锦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渝锦鸿”)已受让了重庆信托的上述债权。
重庆渝锦鸿就上述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向重庆市公证处申请执行,重庆市公证处作出的(2025)渝证字第 29208 号公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重庆渝锦鸿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债权下保证担保的履约责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期依法立案执行。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机构和债权人等进行沟通与协商,努力制定和落实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及考虑寻求整体化解方案,争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