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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地产(02777.HK):“H16富力4”拟购回资金金额上限为2760万元人民币,兑付日为8月31日

作者:梁嘉雯 | 查看PDF原文 2026-05-26 16:09

久期财经讯,5月26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力地产”,02777.HK)发布“H16富力4”债券购回实施公告。

根据2025年11月10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025年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期债券重组的议案》,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存续公司债券(下称“标的债券”)进行购回(下称“本次债券购回”),标的债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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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购回资金金额上限:27,600,000元人民币(含本数)。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的议案,本公告披露日,H16富力4 债券本金余额约为人民币16.82亿元,全部未偿债券(H16富力4、H16富力5、H16富力6、H18富力8、H18富力1、H19富力2共6只债券)本金余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1.94亿元,购回方拟分三次进行折价购回,购回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每次购回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公司根据目前资金筹集情况,及H16富力4债券本金余额占全部未偿债券的比例,确定本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

购回登记期: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仅限交易日)。

购回撤销期: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仅限交易日)。

购回资金兑付日:2026年8月31日。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登记购回的标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如在购回申报登记期内,各标的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标的债券申报数量X购回净价)之和(以下简称“购回申报总金额”)不高于该次购回金额时,标的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获配。如在购回申报登记期内,购回申报总金额高于该次购回金额时,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确定每一位申报债券持有人获配的申报金额(如存在尾数不满一手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

未成交的登记购回债券将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本期债券购回价格为18.35元/张(不含息),根据本期债券2025年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按照本次购回资金到账日剩余本金91.75 元/张X20%=18.35元/张。

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购回资金兑付。本公司将在本次购回资金兑付日前2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的购回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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