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国际发行13.3亿人民币永续资本证券,息票率2.300%
久期财经讯,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China CITIC Bank International Limited,简称“中信银行国际”)发行Reg S、PNC5、以人民币计价的资本证券。(PRICED)
条款如下:
发行人: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穆迪:A3 稳定,惠誉:A- 稳定
预期发行评级:Ba2(穆迪)
类型:归属于发行人的3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符合巴塞尔协议III的无日期非累积次级AT1资本证券
发行规则:Reg S
币种:人民币
规模:13.3亿人民币
期限:PNC5
初始指导价:2.90%区域
最终指导价:2.3%
息票率:2.300%
收益率:2.300%
发行价格:100
初始利差:85.7bps
分配:按2.300%固定年利率至首个赎回日(不含),每半年付息一次;于首个赎回日及其后每五年当日或最接近日的分配支付日重置为5-year PRC Government Bond Rate(定义见资本证券条款与条件)加初始利差。除非分配已根据强制分配取消事件被全额取消,否则在任何分配支付日之前,发行人可全权酌情决定取消全部或部分分配支付。分配为非累积性的,任何被取消的分配在此后任何时间(无论是在清算中还是其他情况下)均不再支付。
强制分配取消事件:如果且在以下情况下:(a)计划支付的分配与在发行人当前财政年度内计划对任何同等债务或与任何同等债务实际享有同等受偿顺序的任何工具支付的任何股息、分配或其他付款,合计超过该分配确定日的可分配储备;或(b)香港金融管理局指示发行人取消该分配(全部或部分),或适用的香港银行监管条例或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其他要求阻止了就同等债务到期应付的股息或其他分配的全额支付,则发行人在任何分配支付日没有义务支付分配,且未能支付该分配不构成违约事件。
股息制动:如果在任何分配支付日,计划支付的分配未全额支付,则发行人不得:(a)以现金宣派或支付任何分配或股息,或进行任何其他现金支付,并将促使其任何股份不得进行任何现金分配、股息或其他现金支付;或(b)购买、注销或以其他方式收购任何股份,或允许其任何子公司出现上述行为,除非或直至以下较早情况发生:(A)在任何后续分配支付日计划支付的分配(不包括在该后续分配支付日之前已根据本条件取消的任何分配)已全额支付给(I)证券持有人或(II)不可撤销地支付给为证券持有人利益而设立的指定第三方信托账户,由受托人在该后续分配支付日向证券持有人支付;或(B)资本证券被全额赎回或购买并注销,或资本证券的本金金额减至零;或(C)发行人经特别决议获准采取该行动。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如果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发生且持续,发行人应在发出不可持续事件通知之时或之前,不可撤销地(无需资本证券持有人同意)减少当时未偿还的本金金额,并取消每张资本证券的任何应计但未付利息(在任何情况下,全部或部分),金额等于每张资本证券的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减记金额。
不可持续经营事件指以下两种情形中较早发生者:
香港金融管理局事先书面通知发行人:(i)香港金管局认为有必要减记或转换,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2)香港金融管理局书面通知发行人,有权作出此决定的政府机构、政府官员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已决定需要公共部门注入资本或提供同等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
选择性赎回:仅可全部(而非部分)于首个赎回日或其后的任何分配支付日,按未偿还本金金额加上(如适用)截至赎回日(不含)的应计分配赎回,但须在发生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后进行相应调整;并须事先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书面同意。
特定事件赎回:发生预扣税事件/税务减免事件/资本事件时,发行人可选择全部(而非部分)按未偿还本金金额加上(如适用)截至赎回日(不含)的应计分配赎回;须事先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书面同意。
香港特区处置机制当局权力:相关香港特区处置机制当局行使任何香港特区处置机制当局权力时,可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资本证券进行减记、注销、转换或修改,或更改资本证券的形式。证券持有人和受托人在资本证券及本条件项下的权利受制于相关香港特区处置机制当局行使任何香港特区处置机制当局权力的影响,且如有必要,将被修订和变更,仅以使该等权利生效。
交割日:2026年7月22日
首个赎回日:2031年7月22日
资金用途:再融资和一般公司用途
其他条款:港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200万人民币/1万人民币;英国法,附属条款受香港特区法管辖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中信银行国际、花旗集团(B&D)、中信建投国际、中信证券、信银资本
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农银国际、农业银行香港分行、澳新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交银国际、建银国际、诚通香港资产管理、建银亚洲、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河国际、兴证国际、中金公司、民生银行香港分行、浙商银行香港分行、民银资本、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东方汇理、星展银行、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汇丰银行、华夏银行香港分行、工银亚洲、工银国际、工银新加坡、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未来资产证券新加坡、瑞穗证券、法国外贸银行、野村证券、国投证券香港、浦发银行香港分行、申万宏源香港、渣打银行
清算机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连接欧洲清算银行/明讯银行
ISIN:HK0001302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