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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地产(02777.HK):涉“20富力地产PPN001”纠纷案,一审判决向九江银行清偿3.85亿本金及利息

作者:王之昀 | 查看PDF原文 2026-08-27 10:21

久期财经讯,8月26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力地产”,02777.HK)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关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更新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20富力地产PPN001,债券代码:032000374)(以下简称“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10亿元,起息日2020年4月23日,期限6年(附第二个、第五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债券余额9.9457亿元。现债券到期兑付日分别是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5月31日,应偿付本息金额合计1,138,088,841.51元。

(二)处置进展和应对措施

现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本公司就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的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持有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共同作为原告)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三林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作为被告)纠纷案件,本公司己于2026年2月27日就上述案件的情况进行了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近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九江银行清偿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金384,570,000元及利息24,227,910元;

2、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九江银行支付违约金(以截至2025年4月23日未兑付本息408,797,910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24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至实际清偿前述本息之日止);

3、驳回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206,690.98元,由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公司目前正在全力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继续以市场化手段化解公司面临的风险困境,在此期间本公司将继续与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保持沟通,积极响应持有人相关诉求,并将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努力筹措偿债资金,保障持有人权益,争取尽早达成持有人认可的处置方案。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件进展,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争取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不利影响,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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