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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光控股:标的债券相关资产公开挂牌处置完成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6-09-23 10:37

久期财经讯,9月22日,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龙光控股”)发布关于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公告。

为推进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光控股”)公开市场债务后续重组安排,下表中列示的 21 笔公开市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已于 2025 年内分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期债券整体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整体重组的议案》(各标的债券涉及的《关于本期债券整体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整体重组的议案》以下合称或单称“《重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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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公开挂牌处置情况

龙光控股拟将下表所示资产进行公开挂牌处置。截至目前,相关资产已经公开挂牌处置完毕,资产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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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重组议案》的约定,“如任一原始增信资产或原始增信资产对应的股权/股权收益权/原始增信资产所持有不动产或资产收益权按照购回选项确定将被公开挂牌处置并达成明确交易意向,或依据重组方案其他选项对应的获配结果公告确认为集合资产信托偿付来源涉及的资产、单一资产信托涉及的基础资产、以物抵债模式下标的债券持有人获配的资产、特定资产选项中特定信托偿付来源涉及的资产,或确认属于补流资产所属项目对应的股权/股权收益权/项目持有的不动产或资产收益权,则前述原始增信资产即纳入本议案所述‘抵债资产’范围。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协助发行人及相关方及时办理本期债券涉及的抵债资产的相关解押手续。”

根据重组议案约定,上述已完成公开挂牌处置的资产将纳入《重组议案》所述“抵债资产”范围,受托管理人需协助办理相关抵债资产的解押手续。

依据《重组议案》及《资产处置公告》的约定,已经完成公开挂牌处置的上述资产处置所得资金净额(扣除与资产处置相关的必要支出和费用、相关手续费用、税费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而发生的其他必要支出等)将按照《重组议案》中“第二次购回”的相关约定及程序进行使用。

龙光控股将于近期开展面向标的债券持有人的“第二次购回”,“第二次购回”将参照《重组议案》约定的“第一次购回”相关安排进行,具体实施安排详见公司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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