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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昇集团控股(08370.HK):修订可换股债券条款,股份于8月22日上午起复牌

作者:林妍 | 查看PDF原文 2025-08-22 10:06

久期财经讯,8月21日,智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智昇集团控股”,08370.HK)发布有关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的进一步补充协议,并修订可换股债券条款。

进一步补充协议

于2025年8月21日,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及第一份补充协议之进一步补充协议(「进一步补充协议」),据此(其中包括):

(1)完成日期的释义由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视情况而定)后第十五个营业日修订为本公司舆认购人可能书面协定之日期,即认购协议(经第一份补充协议补充)项下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视情况而定)后十五个营业日内的日期;

(2)最后截止日期由2025年8月20日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或本公司与认购人可能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及

(3)构成债券的文据所订明之债券到期日由2025年8月29日修订为可换股债券发行日期后一(1)个月(或倘该日并非营业日,则为下一个营业日)。

除上述者以及相应及后续修订外,认购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并具有十足效力及有效,该通函所披露之债券的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订立进一步补充协议的理由

根据认购协议(经第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完成须待(其中包括)本公司或其全资附属公司物色到适当的土地并取得可全权酌情行使的选择权,以收购该土地的大部分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透过控股公司),及持有该土地的实体(或其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自顶尖社交媒体平台公司接获有关提供数据中心服务(合共处理不少于30兆瓦的容量,为期不少于5年)的中标通知(中标)后,方可作实。

董事会获告知,上述顶尖社交媒体平台公司已延长中标的预定时间表。因此,订约方订立进一步补充协议,为达成上述先决条件提供额外时间,而债券的到期日亦作出相应修订。鉴于上文所述,董事认为进一步补充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亦认为,上述修订并不构成对认购协议及构成债券之文据的重大变动。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的股份已于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恢復股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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