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01918.HK):现有境外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超过75%持有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
久期财经讯,9月30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融创中国”,01918.HK)有关解决核数师无法作出意见的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季度更新。
兹提述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于2025年4月28日刊发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4财年」)之年度报告(「年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之公告(「2025年6月30日公告」)。
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年报及2025年6月30日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如年报所披露,由于有关持续经营的多项不明朗因素,核数师并未对本集团2024财年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无法作出意见」),有关详情载于年报第75至77页。本集团拟实施年报第86至88页所载的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以解决无法作出意见事宜。
本集团已于2025年6月30日公告中提供自2025年4月28日(即年报刊发日期)及直至2025年6月30日有关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更新。
本集团谨此提供自2025年7月1日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有关期间」)有关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更新如下:
1.境内债务重组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5年1月21日及2025年7月4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境内债务重组。
于有关期间,就股票经济收益权兑付选项(「股票选项」(境内债务重组中向债权人提供的三个选项之一),本公司取得了重大进展。如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4日公告所载,为了配合股票选项的有序实施,于2025年7月3日,本公司与特殊目的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据此,特殊目的公司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754,468,943股股份。本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该等股份。特殊目的公司处置该等股份所获资金净额等额的境内资金将用于偿付选择股票选项的境内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合计金额约人民币56亿元的相关境内债券。
2.境外债务重组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及2025年9月19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境外债务重组。
如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9日的公告所载,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的与境外债务重组有关的全部三项决议案已于2025年9月9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投票表决方式获得超过50%的赞成票数,分别以约96.86%、96.04%及99.99%的赞成比例获正式通过。
如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的公告所载,有关计划的召集聆讯已于2025年9月15日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召开。于召集聆讯上,高等法院指示:
(1)计划债权人的会议将予以召开,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本公司与计划债权人订立的计划安排(无论是否有修订)(「计划会议」)。计划会议的召开时间定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十一时正(香港时间),除非于计划会议中宣布任何续会;及
(2)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在高等法院召开呈请实质聆讯,以裁定是否批准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期,重组支持协议中的现有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超过75%的持有人已签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函件。本公司境外债务重组始终有序进行。
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向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告知有关境外债务重组的任何重大进展。
3.其他进展
(1)本集团积极与其他贷款人磋商借款展期事宜。于有关期间,已达成本金金额约人民币14.12亿元之贷款展期。
(2)本集团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寻求新增融资或额外资金流入,包括但不限于:来自资产管理公司或金融机构新增融资、保交楼专项借款及配套借款、合作方业务合作、资产处置等。于有关期间,本集团通过前述途径获得资金约人民币8.83亿元,主要用于保交付。
(3)本集团积极与债权人沟通,解决境内未决诉讼,争取尽快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以应对在现阶段尚未有明确结果的诉讼。
(4)本集团已采取措施加快开发中及已完工物业的预售及销售。此外,本集团还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快销售回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回收。
董事会将继续尽最大努力落实行动计划,旨在尽快解决无法作出意见事宜。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告知行动计划之实施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