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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SZ):决定终止不超过28.74亿元定增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作者:祖木拉 | 查看PDF原文 2026-03-16 11:23

久期财经讯,3月13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荣盛发展”,002146.SZ)发布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304,449,155股(含)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7,400.02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本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来,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状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本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事项,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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