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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商业银行发行7亿美元T2次级债券,息票率6.00%

作者:梁嘉雯 2024-07-31 09:24

久期财经讯,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Nanyang Commercial Bank Co.,Ltd.,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穆迪:Baa1)发行Reg S、10NC5、以美元计价、巴塞尔协议III T2次级债券。(PRICED)

条款如下:

发行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穆迪:Baa1

预期发行评级:Baa2(穆迪)

发行规则:Reg S

类型:固定利率次级债券,仅优先于发行人的T1资本工具和其他初级义务

发行规模:7亿美元

期限:10NC5

初始指导价:T+250bp区域

最终指导价:T+210bps

息票率:6.00%

收益率:6.133%

发行价格:99.435

交割日:2024年8月6日

到期日:2034年8月6日

赎回日:2029年8月6日

利率:固定利率,每半年支付一次,至重置日为固定利率,之后重置利率相当于then prevailing 5-year U.S.Treasury Rate+初始利差

发行人选择性赎回:经香港金管局事先书面同意,在第5年一次性按面值全部赎回

提前赎回:出现任何预扣税事件、税收减免事件或资本事件的情况下,以票面价值进行赎回,须事先取得香港金管局书面同意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如果发生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并且该事件仍在持续,发行人应在其不可持续经营事件通知中指定的日期,不可撤销地(无需票据持有人的同意)减少当时未偿还本金金额,并注销每张票据的任何应计但未付利息(在每种情况下全部或部分)的金额,减少的金额等于每张票据的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减记金额。

不可持续经营事件:香港金管局事先书面通知发行人:(i)香港金管局认为有必要减记或转换,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ii)政府机构、政府官员或其他有权作出该决定的相关监管机构已作出决定,需要公共部门注入资本或提供同等的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

决议机构权力:由相关的香港决议机构行使权力

资金用途:根据银行(资本)规则补充银行的二级资本

其他条款:港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25万美元/1000美元;英国法,从属条款受香港特区法管辖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南洋商业银行、中银国际(B&D)、美银证券、信达国际、中信建投国际、建银国际、农银国际、法国巴黎银行、交银国际

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澳新银行、中国银行(香港)、东亚银行、中州国际、中信银行国际、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金公司、花旗集团、中信证券、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民银资本、信银资本、东方汇理、星展银行、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国际、汇丰银行、工银国际、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瑞穗证券、日兴证券、浦银国际、渣打银行、瑞银集团

ISIN:XS284254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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