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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地产:子公司收到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资料,将于7月17日听证

作者:梁嘉雯 | 查看PDF原文 2026-07-06 13:51

久期财经讯,7月3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地产”)发布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

一、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下属公司广州市鑫浩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方新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关于申请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等主体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的资料,申请人的请求为:撤销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4)沪仲案字第5576号裁决。

案件定于2026年7月17日听证。

二、诉讼、仲裁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认为(2024)沪仲案字第5576号裁决存在应撤销的事由,故向法院提出申请,属下公司广州市鑫浩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方新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原仲裁案的当事人参与本案。本案尚未审结,最终结果、需承担款项及资产受限情况暂无法确定。若撤销申请未获支持,原裁决将进入执行,可能对公司现金流及偿债安排产生阶段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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