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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银行发行3亿美元T2次级资本证券,息票率5.375%,最终认购5倍

作者:梁嘉雯 2026-07-08 09:59

久期财经讯,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Fubon Bank (Hong Kong) Limited,简称“富邦银行”,标普:A- 稳定)发行10NC5、Reg S、以美元计价的T2次级资本证券。(BOOKSTATS)

条款如下:

发行人: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标普:A- 稳定

预期发行评级:BBB(标普)

类型:T2次级资本证券

发行规则:Reg S

Ranking:从属于所有非次级债权人(含发行人存款人);与T2资本工具持有人处于同等受偿地位;优先于T1资本工具持有人及发行人全部股权类别

币种:美元

发行规模:3亿美元

期限:10NC5

初始指导价:T+160bps区域

最终指导价:T+123bps

息票率:5.375%

收益率:5.458%

发行价格:99.641

交割日:2026年7月14日

到期日:2036年7月14日

重置日:2031年7月14日

选择性赎回:发行人在重置日的赎回权,须事先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书面同意

利率:固定利率至重置日,每半年支付一次。此后,新的固定利率重置为prevailing 5-year US Treasury Rate加上利差,每半年支付一次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指示的金额,削减届时尚未偿还的本金金额,并注销每张票据的所有应计未付利息(均可为全部或部分);如无上述指示,则发行人应(在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协商后)确定必要的金额,以使香港金融管理局确信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将不再持续

“不可持续经营事件”指以下两项较早发生的情况,由香港金融管理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

香港金融管理局认为,有必要削减每张票据届时尚未偿还的本金金额并注销其所有应计未付利息(可全部或部分进行)或进行票据转换,否则发行人将不可持续经营;和

有权作出该决定的政府机构、政府官员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已作出决定,认为有必要由公共部门注入资本或提供同等支持,否则发行人将不可持续经营

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权力:尽管票据有任何其他条款,每位票据持有人及受托人均应服从,并视为已同意、受约束及承认相关香港处置机制当局在行使任何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权力时,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票据进行减记、注销、转换或修改,或变更票据形式

其他提前赎回:发行人有权在税务原因/税务扣减原因/监管原因下,按面值赎回票据,但须事先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书面同意

资金用途:强化银行资本结构,为银行可持续业务增长与发展提升资本头寸

其他条款:港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25万美元/1000美元;英国法(但从属条款、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及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权力相关条款受香港特区法管辖)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东方汇理(B&D)、汇丰银行、瑞银集团

ISIN:XS3420731666

认购情况

债券最终认购金额15亿美元,来自79个账户

投资者地域分布:亚洲82.00%,欧洲、中东及非洲地区18.00%。

投资者类型:基金管理公司82.00%,私人银行8.00%,银行/其他6.00%,保险公司/主权财富基金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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