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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拟发行(上限)75亿人民币债券,初始指导价1.95%区域、2.05%区域和2.35%区域

作者:林妍 2026-09-03 10:00

久期财经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人民政府(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广东省政府”)拟发行Reg S、以人民币计价的3年期、5年期绿色和蓝色、以及10年期高级无抵押债券。(IPG)

条款如下:

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人民政府

预期发行评级:无评级

类型:固定利率、高级无抵押债券

发行规则:Reg S

币种:人民币

规模:(上限)26亿人民币 | (上限)35亿人民币 | (上限)14亿人民币

期限:3年期 | 5年期 | 10年期

初始指导价:1.95%区域 | 2.05%区域 | 2.35%区域

交割日:2026年9月10日

资金用途:发行人拟将发行3年期债券的净收益用于广州市南沙区的重大战略平台项目;发行人拟根据绿色和蓝色融资框架,将发行5年期债券的净收益用于符合条件的绿色融资和蓝色金融项目融资;发行人拟将发行10年期债券的净收益用于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证书:5年期债券获得香港品质保证局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认证计划(发行前证书)

其他条款:港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100万人民币/1万人民币;香港特区法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中国银行、建银亚洲、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工银亚洲、交通银行、汇丰银行

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国泰君安国际、中信银行(国际)、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际、渣打银行、中国银河国际、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浙商银行香港分行、摩根大通、信银资本、中金公司、花旗集团、瑞穗证券、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华泰国际、浦发银行香港分行、创兴银行、申万宏源(香港)、兴证国际、华夏银行香港分行、民银资本及国都证券(香港)

绿色和蓝色结构顾问:中国银行

B&D:中国银行香港

清算机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连接欧洲清算银行/明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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