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国际银行发行9.9亿人民币AT1资本债券,息票率3.60%
久期财经讯,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uso International Banking Limited,简称“澳门国际银行”)发行PNC5、Reg S、以人民币计价的非累积AT1资本债券。(PRICED)
条款如下:
发行人: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无评级
预期发行评级:无评级
发行类型:非累积AT1资本债券
发行规则:Reg S
币种:人民币
规模:9.9亿人民币
期限:PNC5
初始指导价:4.20%区域
最终指导价:3.60%
息票率:3.60%
收益率:3.60%
发行价格:100
初始利差:221.6bps
交割日:2026年8月25日
首个赎回日:2031年8月25日
分配利率:根据相关条件,债券持有人有权收取到期应付但未支付且未被另行取消的分配,分别于8月25日和2月25日每半年付息一次。债券适用的分配率为:(a) 从发行日期(含)起至2031年8月25日(不含)(首个赎回日)期间,3.6%;及 (b) 自首个重置日(含)及其后的每个重置日(含),至下一个紧邻的重置日(不含)期间,债券的重置分配率应等于相关重置日的相关中国国债利率加利差(2.216%)(“相关重置分配率”)。任何分配只能从发行人的可分配项目中支付。
强制分配取消事件:即使未发出分配取消通知,在发生强制分配取消事件时,发行人没有义务支付分配,且不得在适用的分配支付日支付全部或部分分配(视情况而定)。发行人可酌情决定取消该分配所产生的资金用于偿还其他到期债务。
股息制动:如果在任何分配支付日,因相关条件而导致计划支付的分配未全额支付,则发行人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分配或股息,除非或直至在任何后续分配支付日计划支付的分配(不包括在该后续分配支付日之前已根据本条件取消的任何分配)已全额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此外,条件中规定的上述限制也应适用于发行人的以股代息和股份回购。债券任何分配的取消仅构成对发行人任何股份分配或股息支付的限制,并不构成对发行人的任何其他限制。
选择性赎回: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债券可由发行人选择赎回。在相关条件的约束下,发行人可选择于2031年8月25日(首个赎回日)或其后的任何分配支付日(赎回日),按本金金额加上截至赎回日(不含)的任何应计分配全额赎回(非部分)债券,但须在发生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后进行相应调整。
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发生时的减记:若发生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且该事件持续,发行人应在提供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通知后,不可撤销地(无需债券持有人同意)按每份债券的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减记金额,减少当时每份债券的本金金额,并取消任何应计未付分配(在每种情况下可全部或部分)(该等减记及取消,以及于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发生时任何其他次级资本工具被如此减记和取消(如适用),合称“减记”,“已减记”应据此解释)。
资金用途:根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批准补充发行人的AT1资本
其他条款:MOX澳交所、港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100万人民币/1万人民币;英国法,但从属条款应受澳门特区法律管辖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中信证券(B&D)、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工银澳门、中银国际、海通国际、兴证国际、澳门国际银行
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中信银行国际、中国银河国际、中金公司、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民银资本、招证国际、信银资本、国泰君安国际、国元证券香港、海通银行、华福国际、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澳门发展银行、山金证券香港、山证国际、日兴证券、大丰银行
清算机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连接欧洲清算银行/明讯银行
ISIN:HK0001325734

